首页  领导介绍  部门职能  工作动态  政策法规  政务公开  优生优育  小康工程  奖励扶助  请你留言
   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   3星级

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

[ 作者:admin     来源:遂平人口网     点击数:     更新时间:2008-3-28     文章录入:admin
【字体: 字体颜色
  1、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,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
  2、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、终止妊娠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
  3、违反生育证管理,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
  4、流动人口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,经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,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,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;
  5、故意为不符合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生育规定的公民提供条件造成生育的,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;是国家工作人员的,并给予行政处分。
  • 上一篇文章: 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程序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   告诉好友   打印此文  收藏此页  关闭窗口  返回顶部
     最新5篇热点文章
     遂平县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...
     遂平县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...
     中原盆景查岈山风景区
     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...
     
     最新5篇推荐文章

  • 没有任何文章
  •  
     相 关 文 章

      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5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Copyright © 2007遂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(www.sprk.gov.cn)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地址:河南省遂平县建设路东段 邮编:463100 电话:0396-4952957
    E-mail:spjsw@163.com spxrkjsw@163.com
    您是第 位访客.
    我要报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