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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
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
[ 作者:
admin
来源:
遂平人口网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8 文章录入:
admin
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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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,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
2、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、终止妊娠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
3、违反生育证管理,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
4、流动人口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,经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,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,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;
5、故意为不符合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生育规定的公民提供条件造成生育的,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;是国家工作人员的,并给予行政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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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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